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時間:2024-01-03 12:15:11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

  為了加強學校的防洪工作,确保國家财産不因洪澇災害而受損失,為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保障,現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防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2、主要職責:

  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洪抗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洪抗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集各項物資,強化管理,使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态。洪澇災害情況發生後,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複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防洪搶險突擊隊

  隊長:xx

  副隊長:xx

  成員:xx

  三、防洪減災措施:

  1、上級防洪抗汛預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态,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洪抗汛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衛室、電腦室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洪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及時将學校抗洪救災報告教育局辦公室。

  〈一〉教學區防洪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人員迅速通知防洪領導小組,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迅速到位,各施其責,有組織,有秩序地将教學樓各樓層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

  2、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學校财産将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3、各負責人、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确保學生安全。

  4、校醫及時到位并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5、組織分工

  組長:xx

  副組長:xx

  (1)教學樓負責人員:xx

  (2)電教樓:xx

  (3)辦公樓:xx

  (4)運動場負責人員:xx

  (5)食堂、宿舍樓:xx

  (6)各班級負責人員:xx

  第一責任人:班主任

  第二責任人:任課教師

  〈二〉宿舍區防洪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老師迅速通知學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搶險隊成員及住校區工作人員必須迅速到位,參加指揮和救援工作。

  2、負責宿舍管理的'老師和保衛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将樓層較低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生活老師逐個檢查每個寝室,不漏掉一個學生。

  3、各負責人、各宿舍管理人員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确保學生安全。

  4、若學生就餐時發生洪澇災害食堂工作人員協助做好防洪搶險工作。

  5、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國家财産将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6、校醫及時到位并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7、抗洪救災過程中加強治安工作,保證師生生命财産安全和學校财産安全,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

  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規範化,有效預防洪水和幹旱給我校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确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堅持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對可能發生的災害采取有效的防禦、救災措施;把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确保學校師生員工安全。

  2.學校實行防汛期領導負責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堅持以預防為主,對可能發生的.災害,學校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進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據《水法》、《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并上報教育局備案。

  二.防汛應急預案内容

  1.當受洪水影響;或氣象台發布暴雨警報,黔江河水達到警戒水位時,啟動本預案。

  2.當暴雨襲擊或市有關部門發布緊急警報時,學校汛期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工作崗位。暴雨和洪水過後,總務部門要及時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

  4.當遇到暴風雨襲擊,學校校舍樓房倒塌時,學校應及時把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辦公室,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并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學校根據校内的地質環境、低窪地帶、操嘗校舍和易發生倒塌地方進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時要采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确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汛期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及從事重大活動

  三、組織機構

  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其他領導班子為成員的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和情報傳達。

  2.組織指揮學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應對極端天氣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3.檢查督促學校做好信息上報,後勤保障、災後自救以及恢複教育教學秩序的工作,嚴防災後發生疫情。

  4.保持與氣象台聯系,了解天氣信息,及時反映和上報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制訂切合實際的防汛抗旱預案,分工明确,責任到人。配備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資,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汛情通告。

  2.加強對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宣傳,通過出校刊、宣傳欄、黑闆報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師生,提高全校師生防範災害能力。

  3.學校要加強檢查和防範工作,要經常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點檢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對校舍牆體、屋面、門窗、電氣,以及圍牆,自行車棚,宣傳欄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隐患,要及時整改。要堅決封閉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要加強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的防護工作,對圖書館、電腦房、實驗室要進行嚴格管理,要特别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防禦通知時,領導小組成員要全部進入臨戰狀态,采取24小時的值班工作,及時将有關信息上報。

  2.學校要按上級通知精神,立即行動起來,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學校防汛抗旱小組成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并安排領導帶班,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彙報。

  4.學校要組織搶險小組待命、對易受洪澇、雨水浸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的準備。要重新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安全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隐患清除在萌芽狀态。

  5.切實加強預防管理,嚴防學校重大災情發生。若确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發生重大事故,學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馬上上報中心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以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損失降到最低。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學校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後,應及早向學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

  2.學校應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後校園大掃除。對被俺的校園,及時請區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受損較嚴重的校舍門窗、屋面以及圍牆、宣傳欄等,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并抓緊落實維修工作,盡快恢複教學工作。

  3.抗災救災後,學校應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3

  為了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防汛搶險工作,确保學校财産和師生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汛期洪災危害,根據上級防汛搶險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要求

  以保障師生安全和減輕财産損失為目标,建立校長負責制,按照統一指揮、高效應對原則,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學校,堅持自保、自救,防大災、保安全,确保學校汛期安全。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防汛搶險工作領導小組

  (二)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制度和制定各項應對措施。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指導全校師生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師生防洪抗汛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做好各項物資保障,使之始終保持良好的戒備狀态。

  4、指揮和組織師生進行防洪抗汛,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三、汛期工作重點

  1、防汛工作應以“責任重于泰山”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加強對全體師生進行開展防汛工作的教育,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如發生大暴雨學校應采取如停課等緊急措施,如在上課期間應組織師生有序回家,積極與家長聯系接送學生平安返家,暑假期間務必進一步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2、應經常教育學生注意上學路上的安全工作,如路上有漫水的地方決不強行淌過,并教育學生不到池塘、低窪地帶等可能發生洪水及地質災害地區遊玩,并視當地雨情、災情,指定教師或家長接送學生上學、放學。

  3、認真地做好值班工作,确保師生生命安全和校園的财産安全,帶班領導與值班人員的職責是:要加強對汛情的`監控,堅守崗位,做好值班情況記錄,處置突發事件,緊急情況應及時向帶班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加強夜巡,确保學校的安全。帶班領導與值班人員的手機24小時開機,學校應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四、防汛搶險的應急措施

  1、接到緊急警報後,防汛搶險工作小組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2、迅速向學校發出緊急警報,立即停課,并組織師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帶。

  3、迅速關閉、切斷輸電(除應急照明系統外)和各種明火,防止洪水後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内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将受傷受困人員進行轉移和安置。

  5、加強對重要設備、物品的保護和值班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6、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統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7、值班人員加強巡邏,發現問題及時向校長彙報。當日帶班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8、防汛期間,所有人員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在接到通知後5分鐘到達集合地點。

  9、汛期各班及時關閉教室的門窗,斷開電視電源。微機室、多媒體室斷開主機電源及網線。

  10、班主任提前教育學生雷雨時關門閉窗,不進行戶外活動,注意防汛防雷安全。

  總之要高度重視防汛搶險工作,要以對學校财産和學生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态度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措施。防汛搶險期間,領導無特殊情況不許離開,并保持每天24小時值班,通訊工具暢通、洪訊災過後,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力檢查學校受影響的建築物,按要求開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複正常教學秩序。

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範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态,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财産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适用範圍

  本預案适用于溫州市範圍内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台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幹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标,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衆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駐溫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後生産,先地表、後地下,先節水、後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産、生态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溫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台分指揮部和水上防台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溫州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溫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溫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溫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遊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台、溫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溫州市分行、電信溫州市分公司、人保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揮部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市市政園林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鹿城區、龍灣區、瓯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台分指揮部

  水上防台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書長任指揮,溫州海事局局長任副指揮,溫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隊、溫州航标處、東海救助局溫州基地、溫州港務集團、華電集團拖輪公司、溫州海運集團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溫州海事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4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拟訂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以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後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2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揮部職責

  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揮部負責城市防台防洪相關事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台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台工作。

  2.2.3水上防台分指揮部職責

  水上防台分指揮部負責處理水上船隻、人員防台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台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台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溫州海洋預報台:負責溫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布情況。

  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複。

  溫州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溫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

  市委農辦、市發改委:負責本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企業防汛防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後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台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廣電總台、《溫州日報》社:負責及時向公衆發布市防汛指揮部和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的台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台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台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衆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衛工作。

  溫州電業局:負責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組織修複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電信溫州市分公司、移動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聯通溫州分公司、鐵通溫州分公司: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汛情、險情、災情通訊暢通。

  溫州海事局:承擔海事防台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布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溫州沿海内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台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的防台避風工作,保護各企業和碼頭的安全,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産養殖防台避風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台保安工作,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群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後農業救災恢複生産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财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工地防汛防台安全生産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園林系統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戶外廣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築物和附屬設施的分布情況,及其栖居人員數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政園林系統城市防台、防風、防澇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抗洪救災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後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督促房屋拆遷人做好拆遷房和騰空房屋、栖居人員的安全轉移;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台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台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系,協助水利、防汛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台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旅遊局:負責旅遊度假區防汛防台安全監督管理。

  财保溫州支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農行溫州市分行:負責組織本系統防汛防台抗洪搶險工作,按信貸原則及時發放救災貸款。

  市供銷社:負責各縣(市、區)防汛物資儲備的監督工作。

  2.2.5市防汛辦職責

  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拟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當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參謀。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市、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将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2)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3)當預報即将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

  河發生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内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内報到市防汛指揮部,為适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瓯江、飛雲江、鳌江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時,各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将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工程管理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發生洪水地區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立即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

  b、當沿海堤塘和涵閘等穿堤建築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标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政府、市水利局和溫汛指準确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省市水利部門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大型和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後1小時内上報省市防汛指揮部。

  b、當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遊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市、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c、當大中型水庫遭遇超标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部門應立即向省、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提早向水庫下遊淹沒範圍發出預警,為群衆安全轉移争取時間。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受災人口以及群衆财産、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園林、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後,應立即将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後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态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幹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産、城鄉生活、生态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禦超标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内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确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将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并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為預警提供依據。

  3.2.3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氣象、國土資源、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地方,由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禦預案,劃分并确定區域内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範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确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号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衆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台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市氣象部門發布的台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下同)信息,及時将台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并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台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将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台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台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台風影響的範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範工程。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台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洩預排措施。

  (4)預報将受台風影響的地區,當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台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組織船隻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低窪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5幹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幹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範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随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幹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幹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将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範幹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幹旱風險圖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市、縣(市、區)的洪水風險圖、地質災害風險圖和幹旱風險圖。

  3.3.2防禦洪水方案

  水庫管理部門編制和修訂防禦水庫洪水方案,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省、市、縣(市、區)水利部門審批。

  3.3.3抗旱預案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幹旱災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頒布實施。

  4防汛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4.1.1一般汛情:

  (1)發布台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雲江瑞安站3.84-4.26米,瓯江溫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

  4.1.2較大汛情:

  (1)發布台風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鳌江站4.33-4.60米,飛雲江瑞安站4.27-4.55米,瓯江溫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9-10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發布台風緊急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鳌江站高于4.60米,飛雲江瑞安站高于4.55米,瓯江溫州站高于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11級以上;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

  4.2防範措施

  根據預報或實際出現汛情等級,确定防範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主任、氣象台台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2較大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及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各部門各單位領導進崗到位;

  (3)市防汛指揮部部署防禦工作,下發防禦通知;

  (4)市防汛指揮部組織指揮全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部署防禦對策;

  (3)市委辦、市政府辦下達防禦緊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有關規程分組實施。

  4.3工作内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機構指導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海事防台分指揮部、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海事防台分指揮部和城市防台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台預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準後實施。3、在台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按照《溫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并将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4.3.2災害救助:在防台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溫州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統一指揮和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布:

  1、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布汛情公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重大災情由市委宣傳部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布台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發布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同意。

  4.3.4預測預報: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範圍;台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溫州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瓯江、飛雲江、鳌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

  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表格填寫,經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預測預報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4.3.5水利工程調度:

  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餘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溫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溫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餘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範圍内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後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人員物資撤離:

  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

  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新聞采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随意誇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後才能發布;

  3、電視台在台風登陸24小時内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縣(市、區)指導抗台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後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委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

  主要職責:

  1、發布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

  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

  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

  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

  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溫州海洋預報台、市地震台、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為市水利局,責任人為市水利局局長。

  主要職責:

  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彙總;

  2、負責台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

  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

  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禦對策措施。

  4.5.3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責任人為市委分管紀檢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渎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5.4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溫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溫州海事局、溫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農業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

  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

  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

  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

  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

  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

  7、及時組織修複水毀工程。

  4.5.5綜合統計組:由市府辦、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辦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掌握抗洪救災動态,綜合彙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

  2、負責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彙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核查、彙總。

  4.5.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總台、溫州日報社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人為宣傳部副部長。主要職責:

  1、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台風信息、汛情公報等的播報任務;

  2、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湧現出的先進事迹;

  3、準确報道災害情況;

  4、編輯洪災和抗洪錄像專輯。

  4.5.7後勤保障組:由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責任人為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

  2、負責來溫慰問的上級領導和兄弟市領導的生活安排;

  3、負責上級派遣來溫支援抗洪搶險部隊的生活安排;

  4、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5.1.1輕度幹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幹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輕度幹旱。

  5.1.2中度幹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幹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中度幹旱。

  5.1.3嚴重幹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幹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嚴重幹旱。

  5.2防範措施

  5.2.1預案啟用标準: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幹旱,本預案開始啟用。

  5.2.2水量調度原則:

  抗禦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為此,确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後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後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後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後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态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确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确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産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産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為重點。

  5.2.3調度權限:

  (1)重要供水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範圍内,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内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餘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2.4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珊溪水庫建設總指揮部報市水利局審查後,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2.5工作程序:

  (1)輕度幹旱

  a、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b、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報工作,并及時通報市防汛辦;

  c、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2)中度幹旱

  a、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e、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f、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g、市委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h、市氣象部門部署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i、市财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j、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k、縣(市、區)防汛部門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3)嚴重幹旱

  a、市政府發布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衛生、民政、财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群衆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c、市防汛指揮部每周召開一次會商會;

  d、市防汛辦每周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e、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f、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g、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h、市防汛、财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争取省級的支持,争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i、市政府牽頭組成人工增雨領導小組,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j、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l、駐溫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後,要求有關部門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n、縣(市、區)防汛部門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庫容

  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幹旱時盡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72400萬方。

  5.3.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萬方;低于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萬方;低于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萬方;低于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4樂清鐘前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萬方;低于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萬方。

  5.3.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萬方;低于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6文成百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于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于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中型水庫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珊溪水庫指揮部根據劃定的抗旱庫容,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調度運行方案,報我部批準後實施。

  5.4工作内容

  5.4.1組織指揮:市防汛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揮權;發生嚴重旱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征用抗旱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5.4.2信息發布: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布旱情和災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發布有關旱情和災情信息。

  5.4.3旱情測報:

  a、市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和有關氣象信息,特别是中長期天氣預測;

  b、市水文站負責測報降水量、蒸發量和主要江河、水庫水位;

  c、縣(市、區)防汛部門負責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

  測報(上報)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并按規定格式填寫,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後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測報(上報)的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5.4.4新聞采訪:報道旱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随意誇張;天氣預報、旱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或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随意修改;電視台在災後應抓緊編輯抗旱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确保信息暢通。海塘、水閘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将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後,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衆快速撤離,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溫州曆史上的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後,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衆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衆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市防汛指揮部向軍分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由軍分區(人武部)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d.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内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e、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征得同意後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衆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幹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

  溫州電業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窪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群衆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

  市、縣(市、區)衛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範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範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确定。

  c.抗旱物資儲備。幹旱頻繁發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

  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後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後,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産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

  6.2.8資金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财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内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複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幹部群衆奮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建設溫州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全市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采集系統,使全市報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内傳到市防汛指揮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中型水庫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瓯江下遊段、飛雲江、鳌江及主要平原河網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與省、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6.3.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指揮部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衆信息系統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衆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衆信息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同志審批後,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瓯江下遊段、飛雲江、鳌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網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範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衆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6.4.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防汛指揮部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幹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市縣防汛指揮部負責鄉鎮防汛指揮部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幹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範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4.3演習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後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複課、水毀修複、恢複生産和重建家園等善後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衆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衆,作好受災群衆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衆倒塌房屋的恢複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衆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市、縣(市、區)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1.4鄉(鎮、街道)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市、縣(

  市、區)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複

  7.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複。防洪工程應力争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複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複功能。

  7.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複,恢複功能。

  7.4災後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後重建工作。災後重建原則上按原标準恢複,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标準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征求社會各界和群衆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8.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後可能淹沒的範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2幹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幹旱後可能影響的範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幹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禦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标準,制定的防禦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禦洪水方案經批準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禦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8.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幹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8.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群衆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辦負責管理,并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專家評審,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政府批準。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省政府、國務院推薦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溫州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學校防汛抗旱應急預案5

  一、 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防範學校遇洪澇災害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确保在發生遇洪澇災害事件時,能夠妥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 本應急預案适用範圍

  本預案适用于在學校遇遇洪澇災害事件發生時。

  三、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組 長:鄭老師

  副組長:吳老師 李老師 吳老師

  組 員:全體教師

  搶險隊:全體教師

  信息報送員:王老師

  (二)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學校的防汛工作;負責協調全面工作;負責災後重新開學工作。防汛領導小組受班竹鄉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的領導,并對班竹鄉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負責。

  組長職責:組織、指揮、協調我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安排落實防汛領導小組成員的防汛搶險工作。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學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組長安排的其他防汛搶險工作,并就防汛及搶險工作對組長負責;在組長因事缺位時,代理組長行使職責。

  其他人員職責:服從領導小組和領導的指揮,堅守防汛及搶險工作崗位,積極準備搶險物資、機具,踴躍參加搶險,認真完成防汛及搶險的各項任務,并做好信息報送,對學生的疏散及家長的安撫工作。

  搶險隊員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不怕犧牲。搶險人員在接到工作指令後,必須迅速、準确到達指定地點,并按指揮員的指令迅速展開搶險工作。

  四、防汛監測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監測

  主要針對我校的重要設施的安全性的監測工作,校舍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門窗、屋面的維護情況,并将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預案确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為汛期。學校将設立防汛值班室、值班電話,保持上下情況聯系。汛期值班堅持24小時無間斷值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緊急汛情,災情立即向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防汛值班室電話:xxxxxxxxxxx

  五、預案的啟動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準分為四級:

  (一) 防汛四級預警信号:

  1、 學校保持正常值班。

  2、 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并将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3、 信息報送員每天堅持向學校報告汛情及處置情況。

  (二) 防汛三級預警信号:

  1、 學校進行預警值班狀态。

  2、 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3、 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将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三) 防汛二級預警信号:

  1、 學校進行警戒值班狀态。

  2、 防汛領導小組進行待命狀态。

  3、 搶險隊隊員就地待命。

  4、 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5、 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将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四) 防汛一級預警信号:(出現災情、險情)

  1、 學校進行緊急狀态。

  2、 防汛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搶險工作;及時将險情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3、 副組長協助好組長搞好搶險工作,并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師負責做好學生的人員疏散工作。

  4、 搶險隊隊員負責對物資的搶救,盡可能的排除隐患;協助班主任搞好人員疏散的工作。

  5、 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設施搶救,由防汛小組組長立即報告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聽從上級統一調度、指揮。

  六、災後處置程序

  1、學校收到“洪澇災害結束”的信息後,防汛小組組員文彥負責災情統計工作,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到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2、及時與衛生防疫部門聯系,衛生檢查和消毒;

  3、如水、電、交通等受災害影響,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

  4、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學校進行清理,準備災後正常教育工作的開展。

  5、積極協助各有關部門搶救,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班主任負責)

  七、 培訓與演練

  學校應針對制定的遇洪澇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演練,使師生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

  八、 落實責任

  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成員責任落實,各司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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