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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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随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協議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範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範本(通用5篇)

  “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 1

  選派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受援學校: (以下簡稱乙方)

  支教教師: (以下簡稱丙方)

  為全面提高____省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簡稱“三區”)教師的整體素質和教學水平,提升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央和省有關要求,經 教育廳(局)選派, 學校 老師将在 從事支教工作。支教期為__ 學年,自 ____年__ 月起至____ 年 __月止。

  為切實做好支教工作,規範三方在支教期間的權利和義務,根據《____省貧困地區、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人才支持計劃教師專項計劃實施方案》,結合實際,三方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權利及義務

  1.嚴格按照選派标準,按規定将丙方選派到乙方支教。對丙方信息(職稱或職務、學曆、年齡)的真實性和在校期間的政治表現負責。

  2.及時安排人員接交丙方工作,并保障丙方在支教期間原有的各項待遇不變。

  3.在丙方支教期間,力所能及幫助解決丙方家庭生活遇到的實際困難。

  4.丙方支教一學年,且考核合格的`,支教經曆視同城鎮教師到農村教育工作經曆,應在工資、職務(職稱)晉升、計算基層工作經曆、表彰獎勵等按現有傾斜政策執行。

  二、乙方權利及義務

  1.做好接送工作,确保丙方及時、順利到崗開始工作;丙方圓滿完成支教工作任務後,為其出具客觀、公正、合理的評鑒意見,讓其滿意離崗并安全返回選派學校。

  2.做好後勤保障工作,為丙方提供工作、生活等基本條件,幫助解決其具體困難,确保丙方安心工作。

  3.做好管理工作,丙方支教期間,以乙方管理為主;年度考核由甲方依據乙方意見,确定其考核等次。

  4.做好安全保障等工作,積極落實為丙方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在丙方支教期間發生意外或傷病時給予幫助,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反饋甲方。

  三、丙方權利及義務

  1.在規定時間内到乙方報到。

  2.自覺服從乙方管理,遵守乙方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和本人形象。

  3.因傷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請假5天内,需乙方批準方可離開;請假6至10天,需報受援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請假10天以上或不能堅持工作到支教任務結束,需報甲方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并及時上報市(州)教育局和省教育廳。

  4.支教任務結束後,及時向受援學校移交工作,按時返回選派學校。

  四、其他事宜

  本協議書一式五份,三方各持一份,受援縣和選派城市教育行政部門各一份。自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選派學校(公章):

  ____年__ 月__ 日

  乙方:受援學校(公章):

  校長簽字:

  丙方:支教教師(簽字):

  ____年 __月__ 日

  “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 2

  選派方:

  應募方:

  姓名:

  性别:

  民族:

  身份證号:

  住址:

  根據《關于組織開展2022—2023學年度廣西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計劃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縣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願者招募工作實施細則(方案)》,自治區教育廳指導各受援縣教育局組織實施該方案。按照“公開、公平、自願、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擇優選拔、公示錄取的方式,招募符合條件的優秀志願者到本縣鄉村學校從事志願服務工作。為明确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就相關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根據縣農村義務教育的實際情況,設置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願者崗位。

  乙方自願報名應募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願者崗位。經甲方組織選拔,并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後,乙方列入本次支教工作志願者,服務期1年,時間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一條甲方權利

  1、乙方試用期為半年,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單方中止協議。

  2、乙方服務期間因違反法律政策規定,或違反本協議約定,或因其他情況緻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協議。乙方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各項權利。

  3、發現乙方隐瞞協議簽訂前已患重大疾病或提供其他虛假信息等情況,并導緻其不能繼續從事志願服務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乙方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各項權利。

  4、在乙方申請相應政策支持時,甲方有權要求其提供相關政策依據或證明。

  第二條甲方義務

  1、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對志願者待遇的有關規定,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2、負責乙方服務期間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給予相應指導和幫助。

  第三條乙方權利

  1、自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正式成為縣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願者,在服務期内參加支教服務工作。

  2、服務期間,享有《縣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願者招募工作實施細則(方案)》規定的志願者補貼标準。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保證本人确系自願申請縣優秀退休教師鄉村支教志願者崗位工作,保證本人填報相關資料的'真實性。

  2、服從崗位分配,按照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報到,除不可抗力因素,不以任何理由拖延。

  3、服務期間,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各項管理規定,遵守教育主管部門和任教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自覺接受任教學校的管理和考核,注重品德修養,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提高工作實績,堅持廉潔自律,愛崗敬業,盡職盡責。除不可抗力因素而提出申請,并經縣教育局同意,不得單方中止協議。

  4、服務期滿,做好離崗工作交接。

  第五條違約責任

  如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協議,違約方承擔因違約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如因本協議書發生争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的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

  第七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持一份,支教受援學校存檔一份,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一份。此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 3

  甲方:(中心學校)

  乙方:(支教教師)

  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城鄉中小學教師輪崗交流、對口支援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乙方主動要求到山區校(桂瑤小學、桂林小學、仙地小學)支教。為明确雙方的義務、權利和責任,确保支教工作順利開展,甲、乙雙方訂立協議如下:

  1、乙方主動支教時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支教期滿後即回原校任教、任職。

  2、乙方支教期間,教師教育教學工作、生活安排、年度業務考核等由流入學校負責。乙方不再承擔原學校的教育教學任務,必須按流入學校的要求承擔全額工作量。

  3、乙方支教期間,享有以下權利:

  ①在參加小學教師高級職稱聘任時每支教1年加7.5分,兩年封頂(若以後教代會關于支教教師聘任小學教師高級職稱方案有所變動,乙方可自行選擇任一方案)。

  ②支教年限可計為班主任工作年限,享受派入學校班主任津貼。

  ③在同等條件下,支教教師在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年度考核等級、幹部提拔等方面予以優先。

  ④列為學校後備幹部或學科帶頭人培養對象的人員,其支教期間的工作實績作為提拔任用或評審的重要依據之一。

  ⑤支教教師年度考核評為優秀等級的,由流入學校呈報中心校确認。

  4、乙方支教期間,必須履行以下義務:

  ①服從流入學校的領導與管理,自覺遵守流入學校的規章制度,熱愛學校,以校為家,恪盡職守,愛崗敬業,積極并出色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②自覺參加流入學校各種有關的會議,積極參加流入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教研活動,與流入學校的教師和睦相處,虛心學習、借鑒他人的成功經驗,積極開展興趣小組活動,積極開設示範課、研讨課和各種專題講座。

  ③支教教師必須充分發揮骨幹、示範作用,積極傳播先進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教學經驗,積極為流入學校建言獻策,在學科建設、師資隊伍建設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本協議經雙方簽訂後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協議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及公章)

  乙方:(簽字)

  ____年__月__日

  “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 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保證打工子弟學校的學生與同齡學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的共同願望。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志願者到學校進行支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保證共同遵守。

  一、合作範圍

  合作地點:______________

  合作期限: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具體時間:每周二和周五14:20—16:00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志願者在乙方學校進行支教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甲方需與乙方協商制定課程安排,乙方應盡量以甲方志願者的課餘時間為依據進行協調安排。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學校保證志願者所承擔的相應課程的課時和班級基本不變。

  4、除特殊情況外,甲方需根據與乙方協商的時間及課程安排,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支教活動(特殊情況:如志願者因所修課程上課時間臨時調整無法按時到校進行支教活動,或志願者必須參加集體活動而無法按時進行支教活動等);

  5、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支教活動,需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系,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6、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該按時完成所承擔的教學任務,并保證教學質量。

  7、甲方應在支教活動期間協助乙方學校維持良好的治安秩序及協助學校保障學生的人身财産安全。

  8、甲方有權根據活動内容、形式及質量(包括授課方式及考評方式)向乙方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并積極與乙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作出相應調整;

  9、甲方有權要求從乙方學校獲得所承擔班級的學生情況及基本課程安排等教學信息;

  10、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而阻礙甲方志願者支教活動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支教活動;

  11、甲方可因節假日和期末考試安排暫停支教活動;

  12、甲方承諾在支教期間内不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岩、涉水、探險等,如因此而造成任何安全意外,将不追究乙方責任。

  13、甲方自行承擔由居住地前往支教點的往返交通等費用。

  14、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5、支教期間,甲方需有相關負責人與乙方負責人保持聯系,以保證支教活動的順利進行。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由乙方負責提供教室及相關教學用具、必需品以及必要的協助;

  2、乙方需與甲方協商制定課程安排,應盡量以甲方志願者的課餘時間為依據進行協調安排;

  3、乙方需保證甲方志願者所承擔的相應課程的課時和班級基本固定不變。如在課程和班級上需要做任何調整,需與甲方協商;

  4、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志願者)維持支教活動的正常秩序;

  5、乙方有義務保障維持良好的治安環境,并與甲方合作保障甲乙雙方在支教地點的人身财産安全,若甲方在支教期間進行危險性的非教學活動,如攀岩、涉水、探險等,造成安全意外的`,由甲方志願者自行負責。

  6、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活動内容、形式及質量向甲方提出合理建議,并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然後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7、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的教學工作進行評價監督和定期的反饋。

  8、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雙方協商後可暫時中止活動;

  9、如因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到乙方學校進行支教活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說明原因,然後雙方協商取消或調整此次課程安排;

  10、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志願者在乙方學校進行支教活動期間,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并自覺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配合乙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11、乙方有義務就所在學校的規章制度給予甲方明确的文字說明,若因乙方未盡到履行該項義務之責任,以緻甲方在未知情形下違反其規章制度的,乙方不應追究甲方之過錯;

  12、乙方應配合甲方節假日、期末考試暫停支教的安排;

  13、支教結束後,乙方根據甲方的支教表現,為甲方開具支教證明材料;

  14、協議中未曾提到的其他一切費用,由雙方就具體情況協商解決。

  15、支教期間,乙方需有專人與甲方相關負責人保持聯系,以保證支教活動的順利進行。

  四、其它

  1、若甲乙雙方合作順利,有繼續合作的意向,甲方可将乙方作為相應的支教基地,并進行挂牌儀式。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自妥善保存;

  3、甲乙任何一方違約,對支教過程造成影響使支教活動無法正常繼續的,另一方可終止合作。

  4、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并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5、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撕毀。

  6、協會對本協議有最終解釋權。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三區”教師專項計劃支教協議書 5

  應募方:(志願者)(以下簡稱甲方)

  招募方:(省項目辦)(以下簡稱乙方)

  海南省大學生志願服務中部支教計劃(以下簡稱“中部支教計劃”)由共青團海南省委、省教育廳、省财政廳、省人勞廳和省發改廳共同組織實施,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省内普通高等學校和省外普通高等學校海南生源中招募大學畢業生,到我省中部和少數民族地區的鄉鎮主要從事為期1-3年的支教志願服務工作。志願者服務期滿後,鼓勵其紮根基層,或者自主擇業。

  甲方自願報名參加中部支教計劃。根據海南省大學生志願服務中部支教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确定的遴選條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經乙方組織選拔并經審定确認後,甲方入選中部支教計劃項目,首次簽約期為年(1年或3年)。甲方首次簽約期為1年若申請延長服務期為2年需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請,經服務縣項目辦同意并報省項目辦,省項目辦根據下一年度中部支教計劃服務崗位規劃要求,确定延期志願者。

  為切實維護雙方的正當權益,保證中部支教計劃的順利實施,受全國項目辦委托,甲乙雙方就相關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權利

  1.服務期間,甲方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補貼、交通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普通門診保險。服務單位為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2.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享受海南省組織部、共青團海南省委、省教育廳、省财政廳、省人勞廳、省發改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文《關于加強海南省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願者培養使用的意見》(瓊團聯字[____]1号)規定的相關政策支持以及所在高校出台的相關政策支持。經考核合格的,獲得服務鑒定和相應榮譽;

  第二條甲方義務

  1.保證本人确系自願參加中部支教計劃,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信息全面、真實、準确;

  2.按照确認通知書要求的時間和地點報到,除不可抗力外,不以任何事由拖延;

  3.按時參加乙方、高校項目辦組織的體檢、面試和省項目辦組織的`集中培訓;按照統一安排及時前往相應服務地開展服務,并服從崗位分配。未通過體檢和培訓考核的,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之各項權利;

  4.服務期間,與服務縣項目辦簽訂服務協議,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中部支教計劃各項管理規定,愛崗敬業,盡職盡責;除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提前終止協議的,經向所在縣項目辦提出申請,并報省項目辦同意,做好工作交接後方可離崗,不得單方中止協議;

  5.服務期滿,按時離崗,做好工作交接。

  第三條乙方權利

  1.甲方沒有通過培訓考核和體檢的,有權将其召回,終止協議;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之各項權利;

  2.甲方服務期間因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造成惡劣影響的,或嚴重違反協議約定,或因其它情況緻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将其召回,終止協議;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之各項權利;

  3.在甲方申請相應政策支持時,有權要求其提供相關證明。

  第四條乙方義務

  1.組織甲方參加體檢、面試和如期赴服務市縣報到、參加集中培訓;

  2.保證甲方在服務期間确有服務崗位,并保證其在服務期滿後可按時結束服務;

  3.對甲方報到前的相關事項給予指導和幫助;

  4.根據工作安排,參與甲方服務期間日常管理,并對其給予相應指導和幫助;

  5.甲方服務期滿并符合相應條件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為其提供服務和幫助。

  第五條因甲方無故拖延報到、單方中止協議或擅自離崗緻使協議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第六條因乙方無故單方中止協議或擅自召回甲方,緻使其正當權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權追究其責任。

  第七條省項目辦的确認通知書、甲方的報名登記表和身份證的複印件作為本協議書附件。

  第八條本協議書可以傳真方式簽訂。

  第九條甲方經培訓考核和體檢合格後,與服務地所在縣級項目辦就服務期間的具體事宜簽訂服務協議書。

  第十條本協議書壹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持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服務期滿,協議失效。(高校團委一份,省項目辦、錄取志願者各一份)

  第十一條如因本協議書發生争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主辦公場所所在地的仲裁機構或法院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協議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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