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購銷合作協議書

時間:2021-03-24 09:29:51 協議書 我要投稿

玉米購銷合作協議書範文

  篇一:玉米購銷合作協議書

  甲方(供貨單位):

玉米購銷合作協議書範文

  乙方(購貨單位):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模式

  甲方負責收購散玉米,并烘幹至乙方要求的質量标準。乙方根據當時港口市場價格制定甲方出庫價格,雙方确認後,簽訂收購合同,确定價格、數量、質量、日期。乙方确定出庫運輸方式。若乙方采取鐵路運輸方式,甲方負責将玉米倒運至鐵路站台結算;乙方采取公路運輸方式,甲方負責出庫裝車後結算。

  第二條:玉米的數量、質量

  1、玉米的數量:≥10萬  (單位:噸)

  2、玉米的質量(2等老标準):容重≥685g/L  黴變粒≤1.0% 雜質含量≤1.0%水分含量≤15.0%色澤、氣味:正常

  第三條: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

  1、将當地收購散玉米市場波動價格及時與乙方溝通;

  2、每天将場地收購潮玉米及烘幹後玉米數量通知乙方;

  3、采取鐵路運輸方式,幫助協調鐵路部門保證及時裝車。采取公路運輸方式,組織人力及時裝車。

  4、随時化驗玉米質量,将化驗單據提供乙方。

  5、确定出庫聯系人,将出庫車号、數量及時反饋乙方。

  6、協議期間内不允許将烘幹後玉米出售第三方。

  7、提供乙方有效單據。

  乙方:

  1、根據當時港口價格及時确定出庫價格通知機房。

  2、根據烘幹後玉米數量确定出庫方式,保證運力。

  3、組織好人力保證玉米到港後及時卸車,并單車化驗質量,發現問題立即停止卸車反饋甲方征求處理意見。

  4、确定接貨聯系人,根據甲方提供單據及時核對玉米數量、質量。

  第四條:驗收方法

  1、按照國家制定的玉米檢測标準,對甲乙雙方所約定的質量标準進行檢測,如産生異議,可提交相關檢測部門進行檢測。

  2、甲方在接到乙方質量、數量異議後,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 (乙方可提出書面異議,注明運輸車号、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數量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玉米的處理意見)。

  第五條:協議糾紛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當時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協議期

  内,甲乙雙方均不得随意變更或解除協議。協議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供貨單位):

  負責人:

  乙方(購貨單位):

  負責人:

  (公章) (公章) 2011年日月

  篇二:玉米購銷合作協議書

  甲方(桦宇糧食經銷有限公司):

  乙方:劉甯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模式

  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的質量、标準收購散玉米。甲方根據當時市場價格制定收購價格,經雙方确認,确定價格、數量、質量、日期。

  第二條:玉米的數量、質量

  1、玉米的數量:≥100  (單位:噸)

  2、玉米的質量(2等标準):容重≥685g/L  黴變粒≤1.0% 雜質含量≤1.0%水分含量≤24.0%色澤、氣味:正常

  第三條: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

  1、根據當時市場價格及時确定收購價格。

  2、組織好人力保證玉米到貨後及時卸車,并單車化驗質量,發現問題立即停止卸車反饋乙方。

  3、提供乙方有效單據,乙方憑單據結算。

  乙方:

  1、将當地收購散玉米市場波動價格及時與甲方溝通;

  2、每天将場地收購潮玉米數量通知甲方;

  3、随時化驗玉米質量,将化驗單據提供甲方。

  第四條:驗收方法

  1、按照國家制定的玉米檢測标準,對甲乙雙方所約定的質量标準進行檢測,如産生異議,可提交相關檢測部門進行檢測。

  2、甲方在接到乙方質量、數量異議後,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 (甲方說明不符合規定的數量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玉米的處理意見)。

  第五條:協議糾紛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當時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自2016年1月5日起至2017年1月4日止。協議期内,甲乙雙方均不得随意變更或解除協議。協議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

  負責人:

  2015年月日

  篇三:玉米購銷合作協議書

  甲方(購貨單位):

  乙方(供貨單位):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模式

  乙方負責收購散玉米,并烘幹至甲方要求的質量标準。甲方根據當時市場價格制定收購價格,經雙方确認,确定價格、數量、質量、日期。

  第二條:玉米的數量、質量

  1、玉米的數量:≥100  (單位:噸)

  2、玉米的質量(2等老标準):容重≥685g/L  黴變粒≤1.0% 雜質含量≤1.0%水分含量≤14.0%色澤、氣味:正常

  第三條: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

  1、根據當時市場價格及時确定收購價格。

  2、組織好人力保證玉米到貨後及時卸車,并單車化驗質量,發現問題立即停止卸車反饋乙方。

  3、提供乙方有效單據,乙方憑單據結算。

  乙方:

  1、将當地收購散玉米市場波動價格及時與甲方溝通;

  2、每天将場地收購潮玉米及烘幹後玉米數量通知甲方;

  3、随時化驗玉米質量,将化驗單據提供甲方。

  4、協議期間内不允許将烘幹後玉米出售第三方。

  第四條:驗收方法

  1、按照國家制定的玉米檢測标準,對甲乙雙方所約定的質量标準進行檢測,如産生異議,可提交相關檢測部門進行檢測。

  2、甲方在接到乙方質量、數量異議後,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 (甲方說明不符合規定的數量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玉米的處理意見)。

  第五條:協議糾紛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當時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自2010年11月1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止。協議期内,甲乙雙方均不得随意變更或解除協議。協議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購貨單位):(公章)  乙方(供貨單位):(公章) 負責人:負責人:

  2011年月日

  篇四:玉米購銷合同

  合同編号:201404001

  簽約時間:2014-4-7

  簽約地點:甲方辦公室

  供方:黑龍江神宇豐種業有限公司 需方:珲春宏達種子經銷公司  開戶行:工行錦江支行  開戶行:農業銀行珲春支行

  帳  号:0903021719201164915 帳  号:0806012018201365312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1. 産品名稱、數量、金額:

  2. 質量标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國際(GB1353-2009)二等玉米

  标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焦糊粒≤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珲春宏達種子經銷公司

  4. 交貨時間:2014年4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 付款方式:銀行轉賬或現金支付。

  7.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8. 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

  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争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黑龍江省神宇豐種業有限公司 需方:珲春宏達種子經銷公司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篇五:玉米購銷合同樣本

  玉 米 購 銷 合 同

  甲方:合同編号:XW201106026 乙方:簽定時間:2011年06月26日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玉米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數量: 噸。(2010年收獲的山東、河北自然晾曬玉米)

  二、價格: 元/噸

  三、金額:肆佰柒拾萬元整。

  四、交貨時間:2011年月日前交貨完畢。

  五、質量:符合GB1353-2009二級品标準。其中,水分≤14%,黴變率≤1%,雜質≤1%,色澤、氣味正常。

  六、交貨地點,方式:乙方廠區内交貨。

  七、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汽車運輸費用由甲方負擔。

  八、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以乙方廠内過磅、檢斤為準。

  九、包裝标準:散糧出庫。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貨到乙方廠内兩個工作日内結清所有貨款。

  十一、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十二、解決糾紛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蓋章生效。 傳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電話:

  有效期限:2011年06月26日至2011年7月12日

  篇六:玉米購銷合同

  合同編号:201009001

  簽約時間:2010-9-7

  簽約地點:大連 供方:桦甸市鵬達工貿有限公司

  需方:廈門中谷糧油貿易有限公司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1. 産品名稱、數量、金額:

  2. 質量标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國際(GB1353-2009)二等玉米标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焦糊粒≤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大連北良港平倉交貨。

  4. 交貨時間:2010年10月01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 付款及期限:雙方根據合同執行進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内預付500萬貨款并于九月底前把貨裝完後三日内結清餘款,供方提供全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7.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8. 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争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有效。

  供方:桦甸市鵬達工貿有限公司需方:廈門中谷糧油貿易有限公司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供方代表:供方代表:

  傳真:0411-82748001∕0432-66252088 傳真:0592-5813268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桦甸市支行

  帳号:0802260119200036527

  篇七:玉米購銷合同

  合同編号: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供方: 需方:

  開戶行:  開戶行:

  帳  号:  帳  号: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1. 産品名稱、數量、金額:

  2. 質量标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國際(GB1353-2009)二等玉米

  标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焦糊粒≤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

  4. 交貨時間:2013年11月30日前,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 付款及期限:雙方根據合同執行進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兩個工作

  日内預付80萬貨款并于交貨時間前把貨裝完後三日内結清餘款。

  7. 供貨方供貨分三批次,第一批次應于2012年12月31日前,供貨

  不低于總數量的50%,第二批次應于2012年12月31日至2013年10月1日間,供貨不低于餘量的15%,第三批次應于2013年10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間,提供餘量貨品。

  8.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9. 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

  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争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10.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供方簽字(蓋章): 需方簽字(蓋章):

  篇八:玉米購銷合同

  購糧方(簡稱甲方):王 軍

  銷糧方(簡稱乙方):康 洪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玉米給甲方的有關事宜達成一緻,簽訂如下合同:

  一、購銷糧食名稱:2013年甘肅臨河産玉米

  三、質量标準:乙方從糧庫發出的玉米,且是2013年甘肅産國标二級以上玉米,水份≤14.0%,雜質≤1.0%,不完善粒≤6%,生黴粒≤1%,無活蟲,無摻假,過風過篩,色澤,氣味正常。

  四、包裝标準及作價辦法:散裝。

  五、結算方式:到站一車,結算一車。

  六、合同有效期限:2014年6月10日前玉米全部抵達甲方指定地點,貨款兩清止。

  七、違約責任:乙方不能因玉米漲價為由解除合同,違約方裝承擔400000元的違約金及違約責任。

  八、玉米質量檢測以甲方為主,若有異議三日通知對方,甲方拆樣後并保留小樣,檢驗結果出來後,若玉米水份>14%,超一扣二,水份>14.5%,乙方來人協商處理,生黴粒>1%,降等處理,生黴粒>2%乙方自行處理。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争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履約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依法向履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篇九:玉米購銷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有玉米300萬斤,賣給,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購銷協議:

  一、産品價格

  玉米每斤1.12元,總計大寫:叁佰叁拾陸萬元整。(¥3360000)。

  二、甲方必須保證玉米質量,臭籽、黴變不超百分之三。 按标包發貨。甲方按乙方要求發到指定地點,運輸費由乙方承擔。如不符規定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三、付款方式: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付與甲方定金叁拾萬元整,下欠款項甲方把貨物運到乙方指定的地點後,經乙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經法院仲裁解決。

  五、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篇十:玉米購銷合同

  簽約時間:簽約地點 供方:

  需方:安徽金寨仙芝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在平等互利原則基礎上,雙方友好協商,同意按照适用《合同法》簽訂并執行本合同。

  1. 産品名稱、數量、金額:

  2. 質量标準及交貨檢驗:質量符合靈芝種植所需的玉米标準。容重≥680g∕1,水分≤15%,雜質≤1%,不完善粒≤8%,無發熱、蟲蛀現象,色澤氣味正常。

  3. 交貨地點:需方指定地點。

  4. 交貨時間:  年 月 日,如遇不可抗拒力時間順延。

  5. 計重、包裝:以雙方實際交貨數量為合同結算數量,散裝。

  6. 付款及期限:雙方根據合同執行進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個工作日内貨款。

  7. 合同有效期:至貨款兩清為止。

  8. 合同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适用不可抗拒力以及有關法律規定的免責條款;執行本合同發生争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9.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傳真件有效。

  供方 需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