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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通用41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通用41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1.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适用範圍:

  本制度适用于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章

  第二條: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确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确定班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将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隐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隐患整改工作。

  4.拟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維修保養,确保完好有效。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條:将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财産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确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确的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标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别落實監護人在确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态。

  第十條: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組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

  2.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

  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五章火險隐患整改

  第十二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态、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隐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隐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複查。

  第六章消防檔案

  第十四條: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内容:

  1.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第七章獎懲

  第十六條:将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内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十七條: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隐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設備、器材。

  9.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隐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并采取應急措施,對随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内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将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産經營區域内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産經營區域内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并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并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将檢查的時間、地點、内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并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将情況記錄在案,并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标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門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門店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産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委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内采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并将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愛護門店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随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發現火災隐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并向安全辦及時彙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六、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部門全體員工均為門店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産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四章宣傳和教育

  第六條安委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并予以落實。

  第七條安委會成員應利用各種會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門店安全情況,并按安委會的要求布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安全辦應利用門店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闆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範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門店大堂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門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7、消控中心等特殊崗位要進行專業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複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隐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将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每日消防安全檢查情況通知,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隐患,應及時整改。

  5、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隐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栅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态,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将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複。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态。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内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态。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丢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隐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隐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将隐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隐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确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隐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隐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寫出隐患整改的複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随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4

  對于一個網吧管理工作者而言,除了網吧經營業績,網吧消防安全也是至關重要的,可是很多網吧管理工作者卻忽略了這一點,以下是網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加強和規範網吧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

  二、堅持經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員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三、每周由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每月底由總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如發現問題現場安排解決。

  四、對存在的消防問題應做好記錄并派專人跟蹤,限期兩天内予以整改完畢。

  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場所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對個别存在的隐患必須及時解決。

  六、網吧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強重點部位巡察,确保網吧經營的正常運作。

  八、場内嚴禁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場,一經發現立即勸阻将物品帶出場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檢查、試運行,保證設備的正常運作,并作好記錄工作。

  十、場内所用的滅火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關規定,對過期假冒的産品堅決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發生火災時,要冷靜處理。及時撲救(用滅火器)以及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同時要熟練的組織、協助客人從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時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訓練、演練。

  十四、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給予處罰。

  認真落實網吧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網吧消防安全才能得到保障,那麼網吧的火災隐患才能可能避免。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5

  第一條為了加強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學校财産和師生員工生命财産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結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認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指導。

  第三條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校長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是消防安全的具體負責人。

  第四條學校設立安全委員會,在主管副校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條全校師生員工對違反消防管理規定的行為有權勸阻、制止。發現火警應立即向保衛處和消防隊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

  第六條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學生宿舍要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禁止燒明火、使用液化氣、點蠟燭,嚴禁使用充電式台燈、電爐、電燙鬥、電吹風、電水壺、電熱杯、電熱快、電梳、電飯煲、電熱毯等。違者沒收電器,并按有關制度處罰。

  第七條各類實驗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責任制,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實驗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規定存放。學生做實驗使用易爆品時,指導教師必須在場指導,各類加熱器使用時必須有人看守。

  第八條高層建築配置的消防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水系統,必須定期進行維護和維修,确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态。

  第九條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計圖紙須經消防監督部門審核。審核後的防火設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動。竣工後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第十條學校公用房屋室内裝修必須按照防火要求設計、選材、施工,面積超過50平方米的房屋裝修,必須上報消防監督部門批準後方可施工。

  第十一條定期檢查電器設備,确保用電設備良好,特别是各類溫控設備要定期檢測,确保技術性能良好。安裝、檢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學校統一配備消防器材、設備,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損壞消防器材、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師生員工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的義務,全校各部門所配備的消防器材均應有專人、定點保管,防止器材丢失。

  第十三條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學校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學校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在消防工作中,違反消防法規造成嚴重損失的,根據具體情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或其它有關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規定處理。違反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和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6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财産、師生的生命及财産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确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内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隐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确保安全。

  9、學生教室内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适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内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确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确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将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産、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确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隐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确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拟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隐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維護保養,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産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築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由産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範圍内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産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築物,各産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築消防設施應當明确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

  第十條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範圍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範圍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築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範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衆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衆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台、電視台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産、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産、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财産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築,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築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确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确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公衆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後,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開業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築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建築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後,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後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隐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内容。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将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财産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确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标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确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衆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築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将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範圍的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态。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栅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生産、教學、工作等期間将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産、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單位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單位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後,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員、内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态,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衆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内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隐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标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内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單位應當按照建築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築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第二十八條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火災隐患整改

  第三十條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隐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産、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将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态,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隐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将存在的火災隐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隐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将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将危險部位停産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火災隐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将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确認後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隐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确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隐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五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隐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寫出火災隐患整改複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内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衆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内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衆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公衆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衆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内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标識并事先告知演練範圍内的人員。

  第八章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内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築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産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隐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内容、發現的火災隐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内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内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其他單位應當将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獎懲

  第四十五條單位應當将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内部檢查、考核、評比内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公安消防機構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并對自身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發布的規章中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緻的,以本規定為準。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财産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布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隐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于完好狀态。

  第四條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隐患。

  3、了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了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布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并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隐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布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隐患。

  3、落實轄區内,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内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确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隐患,監督落實隐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狀态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内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隐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内的消防報警系統、設備和器材,确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總台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複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信息。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于正常工作狀态,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并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并采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号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将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确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内)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内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确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準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确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複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确負責人,做好防範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後要檢查現場,确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并向客人說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第十三條電器設備防火管理規定:

  1、除廚房外,賓館内其他部位均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鬥、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消防主管同意後方可使用。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安全主管檢查後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的的電源一般要接到容量相符的漏電保護器上,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并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客房使用的熱水器必須帶溫控裝置。

  6、配電櫃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保持清潔幹燥、狀态良好。

  第十四條客房防火制度:

  1、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随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袋内,以防着火。

  2、對房間内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有關部門檢修,并報安全主管。

  3、要勸阻賓客不要将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部門經理。

  4、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減少起火隐患。

  5、要經常檢查和提醒客人使用完浴霸後及時斷電。

  6、服務員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别注意,防止因吸煙、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9

  1、結合本網吧,建立和完善各項安全防火責任制度。

  2、網吧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3、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對發現的火險隐患和一切違章現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險隐患必須采取應急措施。

  4、建立本網吧防火檔案,确定本網吧的防火重點部位。

  5、網吧内要張内貼各種消防标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緊急照明裝置等設施,做到有能力訊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财産的疏散轉移。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

  7、網吧内消防器材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

  9、營業場所嚴禁放置即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

  10、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發生火情和隐患。

  11、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設備,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門彙報。

  12、使用的電器設備的質量,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的安裝和電氣線路的設計、鋪設,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規定并定期檢修。

  13、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動、損壞、挪用,并定期檢查和更換。

  14、要堅持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利用各種形式(如黑闆、圖片、錄像)宣傳,普及消防知識、提高網吧全體人員消防安全意識,增強防火工作的自覺性。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全體人員務必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自覺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覺性和警惕性,常年處于戒備狀态,樹立常備不懈的思想,确定消防全完工作萬無一失。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0

  1、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确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隐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檢查部門應将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隐患。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隐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2、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内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時、生産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标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3、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二)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确保系統正常運行。

  4、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随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将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3)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範圍内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适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适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随時備用,結束作業後應立即放回原處。

  (2)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随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①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②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④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⑤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随意入内。

  ⑥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5、生産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一)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确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後方可離開。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将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6、車間消防安全生産“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内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栅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産工作期間将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随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1

  一、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内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财産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征求相關意見修政後,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本管理制度适合于xx大廈内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大廈内業主家庭中以房産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範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随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争取隐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内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隐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内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内嚴禁生産、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裡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後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将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2

  1、認證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在消防工作的指導思想上要把預防火災始終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

  2、必須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組織和各種規章制度,積極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充分發動群衆,嚴格依法管理,科學管理,有效保障油庫安全。

  3、加強油庫人員消防安全教育訓練,對新入庫的員工嚴格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熟練掌握各崗位應懂得的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其消防管理水平。增強識别火災隐患能力,熟悉本崗位滅火器材的正确操作和維護。

  4、建立油庫的專職消防隊伍,制定滅火作戰方案,對本油庫的重點保護不為,進行實地演習,要加強滅火戰術、技術訓練,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滅火戰鬥能力。

  5、對油庫的要害部位和重要崗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建立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即“日常性檢查、季節檢查、節假日檢查、專業性檢查”。時刻保持高戒備。

  6、制定油庫消防器材、設備、設施分布圖,實行挂牌定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沒有消防主管人員的批準,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消防器材和設備。

  7、油庫全體員工對油庫的消防安全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熟悉油庫消防知識、消防預案、報警信号、消防區域的劃分及庫區道路、水源情況。發生險情和火災時要發揚“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精神,勇敢撲救。

  8、對違規指揮、違章操作、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人員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移交司法機關部門處理。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3

  一、總則

  1、安全消防管理是鐵路工程建設工作的重要環節之一。是提高全員安全消防素質、安全消防管理水平和防止各類事故,從而實現安全生産的重要手段。

  2、消防安全培訓堅持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的原則,以解決現場消防問題和應急救援及火災逃生自救為重點,開展形式多樣的短、平、快技術培訓,提高參建人員綜合素質。

  二、安全消防管理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針政策)安全消防知識、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四個方面的内容。

  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1)思想認識和方針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義的認識和全面理解黨和國家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并認真貫徹執行。

  (2)勞動紀律教育。遵守勞動紀律是貫徹安全消防方針,減少傷害事故和火災事故,實現安全生産的重要保證。

  2、安全消防知識教育

  所有員工都必須具備安全消防基本知識;尤其應加強對現場的安全消防知識的教育與培訓。其主要内容應包括:本單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況及特點;生産工藝流程等生産概況;消防報警電話、危險部位及安全防護的基本知識;安全消防注意事項;機械設備、消防設施及器材等相關安全消防知識;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識等。

  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結合我項目部管段和崗位專業等特點,實現安全操作、安全防護及火災的撲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要第一文庫網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識是比較專門、細緻和深入的知識;它包括安全技術、消防技術、勞動衛生和安全操作規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從教訓中吸取有益的東西,預防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4、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

  運用各種有效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規教育;從而提高員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覺性,從而達到安全生産的目的。

  三、安全消防管理的對象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要求,應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經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訓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1、現場專兼職安全員的安全消防管理。

  (1)新任職的各級負責人的安全消防培訓工作。

  (2)在職人員的安全消防輪訓工作,按年度教育計劃安排進行。

  2、專職消防管理人員,必須持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産(消防安全)《合格證書》或建設單位消防專門培訓。

  四、安全消防管理的形式與内容

  1、新員工、實習代培等人員“安全消防教育”。對新員工必須進行安全消防教育。

  2、在職人員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消防教育”

  3、消防教育培訓主要内容:

  (1)黨和國家的安全消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2)我項目部管段的工程概況,安全消防狀況及特點,安全消防規章制度及遵章守紀等。

  (3)安全消防知識及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安全标志标識講解;初期火災的撲救、報警;如何搶救傷員、排險、報告及保護現場等。

  4、監督檢查各架子隊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各架子隊的生産、安全消防特點及狀況;應具備的安全消防技術知識等。

  (2)安全消防要求、重點部位及注意事項;安全和防火滅火措施;消火栓、滅火器和自動報警系統的使用與維護等。

  (3)緊急情況的處置,以疏散逃生救護知識為重點;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

  (4)防護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5、監督檢查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教育

  (1)施工現場作業特點(環境)及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消防責任制等規章制度

  (2)班前安全講話、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事故案例教育等。

  (3)施工現場易發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範措施;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及正确使用。

  (4)愛護和正确使用安全消防設施和器材和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等。

  (5)安全生産要求能夠做到:作業中“三不傷害”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6)消防安全要求做到“三懂四會”即: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懂滅火疏散的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4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後,清理好現場,待确定無火災隐患後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運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設備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置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标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内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大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大型建築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于營業、生産活動,如發現違反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并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準。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别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5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持有公司保衛科或廠安環科發放的要害部位登記本,經登記後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内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保衛部門批準,禁止在油庫外照相、繪圖,油庫門口、牆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标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全部門批準,辦理“動火證”施工單位必須采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并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隐患及時整改。

  5、油庫内及服務業區夜間作業時,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油庫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6

  一、安排責任心強并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會所内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消防意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三、經常檢查用電設備是否老化,損壞,液化氣是否外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維修的維修,當更換的要及時更換。

  四、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會所内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毯。

  五、電視機,空調使用後一定要關閉電源開關,不得長時間處于待機狀态。

  六、及時檢查滅火器是否過期,對過期的滅火器及時更換。

  七、時刻提醒顧客不得随意亂丢煙頭。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雜物,經常保持暢通。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7

  為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确保全校師生生命财産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确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後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隐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确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防火标志,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在各種出口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8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體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對商場消防工作負責。

  2、明确任務,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專人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

  4、每年組織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隐患。

  7、建立商場消防檔案,組建志願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商場内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災隐患整改不及時,将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人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19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隐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隐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隐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内,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0

  餐飲業是酒店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為确保餐廳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營業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随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确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火險事故。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1

  一、專人專竈,啟動前認真檢查水、電、燃汽是否正常,确認無誤後方可動用食品機械,燃汽竈點火時要火等汽,用完後及時關閉電源及燃汽開關。

  二、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需經專業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廚房工作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廚房内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爆和有毒的危險物品。

  四、開油鍋過程中,注意控制油溫,廚師不得随意離開,防止油鍋着火,保證安全,發現險情立刻做出相應處理,并及時彙報行政總廚,由行政總廚報至店級領導。

  五、廚房内有規模相适應的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要精心愛護、定期檢查、擦試,保證清潔有效。

  六、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知識的學習及培訓。

  七、每日工作結束後,認真檢查設備的油、電、燃汽開關是否關閉,清除火災隐患。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2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并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随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内、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随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準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隐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3

  液化石油氣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點單位,因此“安全生産,人人有責”,各級管理人員都要不斷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法令、法規和标準。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領導小組,設立義務消防組織和專門隊伍,同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組織。

  2、液化石油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教育,實行崗位定責,持證上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确職責,規範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各項工作流程,實行科學,規範化管理。

  5、要保證各種設備、設施和車輛配套、完好,同時要具備各項設備的工藝操作規程。

  6、要建立健全各種運行記錄,做到帳、冊齊全。

  7、要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圖紙、檔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4

  為了更好地落實《消防法》,防止火災危害,保護财産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責任制。

  每學年初食堂責任人與各承包點責任人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确責任,落實到人。

  二、使用液化氣安全管理規定

  1、凡配有液化氣竈具的承包點從業人員,必須掌握液化氣竈具正确使用方法後方可上崗操作。任何人員在使用過程中不得違返操作規程,以免意外事故發生。

  2、液化氣竈具點燃後操作人員不得離開,避免液化氣意外、洩漏。

  3、對液化氣竈具、鋼瓶、膠皮管、減壓閥等部件,應做到每餐開飯前徹底檢查一次,發現漏氣等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

  4、嚴禁随意傾倒液化氣鋼瓶中的殘液。

  5、對配備的滅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損壞。滅火器應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電安全管理規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電路,不得私自改動、遷移各種供電設施。

  2、不準盜電使用,不得在公用供電線路用電或繞過電表用電。

  3、未經允許不得私自使用大計量電器。

  4、嚴禁僞裝或啟動電表鉛封。

  四、凡違反本制度

  處以100——1000元罰款。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5

  一、員工入職需經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保安部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員工必須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懂“四懂四會”。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實行每日防火巡查、檢查制度.崗位員工對本部門每兩小時檢查一次,保安部每日巡查,并做好記錄。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殛時進行檢修,确保正常運轉。

  四、對營業場所的消防設施、消防器材必須定期進行檢查維護,以保證其靈敏度和應有功效。

  五、對存在火災隐患的部門,要及時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電、用火管理制度,重點工種(電、氣焊工等)需持證上崗。

  七、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單位,如發現危險情況,立即報告保安部妥善處理。

  八、專職消防隊員需持證上崗:組建義務消防隊伍,并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培訓。

  九、根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十、保安部定期進行消防安全考評工作。對不合格的部門和員工定期進行整改。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6

  1、各類物資倉庫屬廠區重點防火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入内。

  2、庫房内要保持幹淨整潔,貨物擺放有序,對敞落得棉絲、油布、廢紙等易燃物質應該及時消除。

  3、庫房内不得架設臨時電纜,因工作需要時,必須經車間、科室負責人批準,報生産技術部備案,并在限期内及時拆除。

  4、庫房内嚴禁煙火和動火,需要防火作業時,需生産技術部審批後,辦理“動火證”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動火明火作業。

  5、庫房内隻準使用100W以下的白熾燈或日光燈照明。燈頭要與物品距50公分以下間距,嚴禁使用其他燈泡照明和電熱具取暖。

  6、庫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産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消防部門規定設專庫存放,專庫内保持通風,防濕、防曬。

  7、倉庫管理人員每天下班前,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檢查,确認無事故隐患,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8、工作人員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救火災的基本方法,對配備器材必須妥善保管,嚴格執行《鋼廠消防器材管理暫行規定》。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7

  1.保持營業、辦公現場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綜合辦為防火責任人。

  3.堅持三個月和不定期檢修用電設備及線路、開關,切實杜絕和避免電氣設備和線路故障引起火災。

  4.加強教育和培訓,逐步建立起定期對各班組進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組發現火災隐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對違反消防條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的或發現火災隐患不及時消除和通知的班組和個人給予處罰。

  6.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管理原則。

  7.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監督班組消除火災隐患,設立具有消防專業知識消防監督安全員。

  8.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9.任何班組和個人不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

  10.在宿舍區内,嚴禁燃燒容易引起火災的東西。

  11.不準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8

  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财産和學校财産安全,根據《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研究,特制定普通小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二)将消防工作納入工作規劃,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與單位正常工作兩不誤。

  (三)配齊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習活動正常開展。

  (四)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研究解決消防工作出現的新狀況、新問題,并逐步完善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帳。

  (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并将消防知識納入培訓教育,學校每季應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消防培訓教育,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教職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六)組織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督促各處室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加強消防安全防範。

  (七)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滅火逃生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八)配合區教育局及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保護火災現場,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九)完成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各項任務。

  ●防火檢查制度

  防火檢查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并應當填寫防火檢查記錄。消防安全職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重點檢查以下資料:

  (一)火災隐患和隐患整改狀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狀況;

  (四)消防設施、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消防安全标志設置及其完好、有效狀況;

  (六)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七)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掌握狀況;

  (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管理狀況;

  (九)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防火安全狀況;

  (十)防火巡查落實及記錄狀況;

  (十一)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巡查制度

  校内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巡查的資料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掉狀态,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狀況;

  (六)學生宿舍夜間防火巡查不少于2次。

  (七)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消防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隐患,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通知人員疏散、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整改火災隐患制度

  (一)為确保學校消防安全,保護學校财産和師生員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計劃,在巡查中發現火災隐患狀況務必及時向其所在的部門領導、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頭或書面形式進行整改意見,切不可拖延。

  (三)學校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類火災隐患,應當及時予以核查、消除。

  (四)對不能及時消除的火災隐患,消防安全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應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五)火災隐患尚未消除的,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于随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将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将危險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災隐患整改完畢,整改單位應當将整改狀況記錄報送相應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領導簽字确認後存檔備查。

  ●消防設備定期檢測、維修制度

  (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每年組織檢測維修,确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二)消防器材應當放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三)各類消防設施、器材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亂用。

  (四)對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經常進行檢查,持續完善備用。

  (五)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嚴禁堆放物品。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一)學校内的安全出口數目、疏散寬度和距離,務必貼合《消防法》有關規定。

  (二)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貨物,不準停放車輛和其他有影響疏散的遮擋物。

  (三)安全管理部門每一天要進行安全巡視檢查,嚴禁安全出口上鎖、堵塞,保證單位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四)學校内所有行政教學樓、學生宿舍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務必設置疏散指示标志和貼合标準的燈光疏散指示标志。

  (五)安全部應對單位各種安全疏散指示牌進行檢查保養,發現損壞要及時更換維修。

  (六)學生宿舍、教室和禮堂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違規使用大功率電器,在門窗、陽台等部位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對教職員工、學生進行教育培訓。

  (二)學校應将消防知識納入學生素質教育資料,透過多種形式和途徑使學生了解應知應會的消防知識。

  (三)學校應當每年對教職員工、學生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新教職員工上崗前、新生入學後應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教育。

  (四)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應包括下列主要資料: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和本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及逃生自救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教職員工經培訓後,應懂得火災的危險性、預防火災措施、火災撲救方法、火場逃生方法,并會報火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六)進入實驗室的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規程培訓;

  (七)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并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内報刊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

  (八)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部位)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九)對每屆新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由德研部組織實施);

  (十)學校應做好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狀況記錄,并存入消防檔案。

  ●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防止用電造成火災事故發生,凡動用電維修、安裝各類用電設備者務必持證上崗。

  (二)非電工人員嚴禁動用、檢查、安裝各類用電設備,外來人員要動用電時務必交用電說明并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後方可作業。

  (三)發現用電設施損壞、不安全(包括各類電器)應及時向消防安全管理人彙報。

  (四)嚴禁使用不貼合國家規定的插座和電線。

  (五)電工安裝、維修用電設施時,一律嚴禁赤腳。

  (六)各處室消防安全職責人和電工要定期對單位各類用電設備進行檢查,如有發現各類電器、電線等用電設施損壞,及時更換。

  (七)所有辦公室、教室等人員在離開時要切斷電源,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29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确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範圍内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産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産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貼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狀況。

  3.2将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産、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隐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産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職責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職責人,各部門能夠根據需要視實際狀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人負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隐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養,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财産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标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職責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築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狀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狀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産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維護保養,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消防安全狀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職責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職責人,在确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後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隐患及其它可能導緻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職責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确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築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職責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隐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資料之一,要将消防職責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隐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将防火檢查狀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資料:

  4.1生産過程中有無違章狀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标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狀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狀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狀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1、庫内物資要分類,要标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内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範圍内,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後斷電。

  5、庫房内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标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範

  1、生産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産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标識,注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産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内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貼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内。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産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範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務必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範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務必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産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貼合規範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透過建築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後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産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務必貼合防爆要求。

  8、電器着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九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後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資料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範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确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産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範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後,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十條消防器材管理規範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幹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腐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鏽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幹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将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幹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一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着火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将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态。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職責,制定防範措施,處理事故職責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将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狀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狀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反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後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1.2違反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内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反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狀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反消防管理制度的狀況。

  2.對以下狀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隐患,隐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推薦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标準所規定的資料執行狀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标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0

  一、安排責任心強并經過消防安全培訓的人擔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會所内所有工作人員要加強消防安全知識學習,提高消防意識,會使用消防器材。

  三、經常檢查用電設備是否老化,損壞,液化氣是否外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當維修的維修,當更換的要及時更換。

  四、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會所内不得使用電爐,電熱毯。

  五、電視機,空調使用後一定要關閉電源開關,不得長時間處于待機狀态。

  六、及時檢查滅火器是否過期,對過期的滅火器及時更換。

  七、時刻提醒顧客不得随意亂丢煙頭。

  八、消防通道不得堆放雜物,經常保持暢通。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1

  為加強我校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确保全校師生生命财産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門負責人為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學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标志,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确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三)、後勤、保衛人員定期進行防火巡查、防火檢查,及時發現、派查、消除火災隐患和建議。

  (四)、針對各部門的特點,采取不同的防火措施,并經常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

  (五)、建立防火檔案,确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設防火标志,實行專人嚴格管理;

  (六)、校内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在各種出口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制訂重點部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2

  1、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對員工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讓全體員工熟知消防常識,做到人人對商場消防工作負責。

  2、明确任務,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專人開展消防安全巡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時上報。

  4、每年組織員工滅火疏散演練不低于二次。

  6、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除火險隐患。

  7、建立商場消防檔案,組建志願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商場内禁止吸煙。

  8、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災隐患整改不及時,将加倍處罰相關責任人。

  9、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并落實維護人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3

  餐飲業是酒店重點防火安全部門,人員集中流量大,為了加強管理,為确保餐廳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營業期間,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無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時完好。

  2、所有工作人員都要參加酒店的消防知識培訓,了解本單位滅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做到“四懂四會”:懂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引導人員疏散。

  3、所屬區域的電器設備使用時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使用前必須熟悉操作程序,出現故障時及時處理。未經同意,不得随意布置電源線路和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暢通,對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要及時進行檢修,确保正常運轉。

  5、改、裝設施、設備前應與相關部門協調,不得擅自改、裝設施、設備,以免引發火險事故。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4

  一、專人專竈,啟動前認真檢查水、電、燃汽是否正常,确認無誤後方可動用食品機械,燃汽竈點火時要火等汽,用完後及時關閉電源及燃汽開關。

  二、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需經專業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

  三、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廚房工作間隙期間應有專人值班,廚房内嚴禁吸煙,嚴禁存放易爆和有毒的危險物品。

  四、開油鍋過程中,注意控制油溫,廚師不得随意離開,防止油鍋着火,保證安全,發現險情立刻做出相應處理,并及時彙報行政總廚,由行政總廚報至店級領導。

  五、廚房内有規模相适應的消防設備和消防器材要精心愛護、定期檢查、擦試,保證清潔有效。

  六、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消防知識的學習及培訓。

  七、每日工作結束後,認真檢查設備的油、電、燃汽開關是否關閉,清除火災隐患。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5

  一、診所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建立定期培訓制度。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消防知識,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積極主動配合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并根據消防部門的意見建議進行整改。

  三、工作人員應了解本單位消防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并設專人保管,所有人員都有責任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随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四、嚴格用火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内、外亂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

  五、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随意更換保險絲規格,增加用電設備。批準使用電爐、電烘箱及其它大功率電器的單位或個人,要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經常檢查電器安全和電路情況,發現隐患要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六、任何人發現火險,火警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好現場;消防器材未經保衛部門同意不得随意挪用或它用。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6

  液化石油氣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點單位,因此“安全生産,人人有責”,各級管理人員都要不斷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法令、法規和标準。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領導小組,設立義務消防組織和專門隊伍,同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組織。

  2、液化石油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教育,實行崗位定責,持證上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确職責,規範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各項工作流程,實行科學,規範化管理。

  5、要保證各種設備、設施和車輛配套、完好,同時要具備各項設備的工藝操作規程。

  6、要建立健全各種運行記錄,做到帳、冊齊全。

  7、要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圖紙、檔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7

  一、認真學習和切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學校加強對全體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觀念。

  二、建立和設置各個要害部門的安全通道。确保各處走道,樓梯口的暢通,平時不準在樓層通道及安全出口處堆積物品。

  三、開展經常性的檢查,發現隐患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将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态。

  四、對師生員工經常進行防火教育,不斷增強防火意識。

  五、不準違章用電、用火,下班之後及時切斷必要的電源,并對電源線路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發現隐患,及時整改。

  六、不得任意亂拉電線,亂接電源,若确需要接拉電線,必須與總務處聯系,經同意後,方可按要求進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線路、開關、照明燈具等電氣設備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七、發現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為要及時制止、舉報,一旦發現火警,應及時報警119。

  八、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設置可燃、易燃物品。

  九、平時加強對學生消防安全教育,養成不玩火、不玩電、不玩消防設施等習慣。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8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餐廳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職工餐廳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餐廳負責人,負責餐廳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餐廳内不得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确實需要,需報總公司批準,由機電課辦理,用後及時拆除。

  四、餐廳内要留有足夠的通道,并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五、對操作間内易燃氣罐、管路、接頭、閥門必須經常檢查,防止洩漏。發現洩漏時先關閉閥門,切斷電源并及時通風,嚴禁出現明火和啟動電源開關。

  六、使用機械設備不得過載運行。

  七、保證電源電路處幹燥,防止因受潮而短路。

  八、當日工作結束前,應檢查操作間内所有閥門、開關、電源是否斷開,爐竈是否有明火,确認安全無誤後方可離開。

  九、煙道要每半年清掃一次。

  十、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點放置,定期檢查,保證完好有效,随時可用。

  十一、發現火災險情要積極撲救,并立即向企管部報告。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39

  一、生活指導老師和各班班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對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負好則。應對所管理的住宿生進行住宿守則教育和消防安全的指導教育。

  二、生活指導老師、各班班主任每天應到住宿生宿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嚴格禁止住宿生在宿舍内抽煙、點蠟燭、用電爐等用電器。如發現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應及時嚴肅教育處理,并向值周行政彙報。

  三、值周行政、老師,生活指導老師、班主任在熄燈後,應對男、女生宿舍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和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彙報。要認真履行職責,确保師生安全。

  四、各班班主任要認真開展住宿生生活自理教育、安全常識教育,讓住宿生盡快适應在校集體生活,認真貫徹落實學校制定的《寝室公約》。

  五、注重發揮班隊幹部、寝室長的作用,管理好學生在宿舍就寝情況,維持就寝紀律,确保就寝安全。發現問題要及時給班主任、值周行政、老師彙報,以便在第一時間作出處理。宿舍内的照明開關要有專人負責,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内開關好室内的燈。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40

  一、園長負責對全園的安全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培訓,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

  二、定期檢查電線、開關、插座等用電安全,嚴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禁止超負荷用電;燈泡和電熱器不要靠近易燃物。

  三、要經常檢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設備。消防器材的更換、維修和配置,由專人統一負責。

  四、人人重視防火安全,增強消防安全意識。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覺參與撲火。全園工作人員嚴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場所、房屋,誰用誰負責,責任落實到人。

  五、食堂應謹慎用火,做到火不離人,每天下班應檢查封閉爐竈;定期檢查廚房電源并做好記錄工作。

  六、教育幼兒不玩火,教育教職員工節假日按有關規定燃放煙花爆竹,幼兒園内不得吸煙,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七、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培訓工作并組織消防疏散演習活動。

  八、必須增強防火安全意識,經常觀察,發現隐患,認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隐患。

  九、在無火警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發現者視情節給予罰款等處理,因擅自動用造成嚴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版41

  1、幼兒園的消防安全工作本着“防患于未然”的宗旨,由幼兒園管理事務後勤的老師專門負責。

  2、按照消防有關條例,在廚房及各樓道口配置消防滅火器及消防栓,并定期請消防專業人員進行檢查、更新。保證各設備使用的有效性和便捷。

  3、定期檢查幼兒園用電線路以及煤氣、電器等器材的使用安全,發現隐患及時采取措施,請有關的專業人員進行維修解決。

  4、在幹燥季節,進一步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安全巡查,杜絕消防安全隐患。

  5、在各班及食堂、倉庫等部門建立安全責任制,發現事故隐患要及時向園的消防負責人員彙報,萬一發生火災,首先應迅速組織幼兒按園定的路線進行疏散,嚴禁組織幼兒參加救火行動。

  6、定期向幼兒傳授消防安全知識,并組織響應的消防演習活動。嚴禁幼兒玩火、玩電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并嚴把入園關,嚴禁幼兒帶危險物品上幼兒園。

  7、各班教師負責做好對家長的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嚴禁家長在幼兒園内吸煙,或給幼兒購買易燃易爆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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